Friday, February 26, 2010

我终于又胡乱开了一个blog。只要我接下来的几个月都没有奇迹性的交到女朋友和不小心写出2 impart factor 以上的paper,像我这样生活死板的人尽然还会写blog,真是我本年度第二大奇闻。第一大奇闻是尽然还有人来读生活几乎没有故事的人写的故事。
我的生活很简朴,没有创意。每天睡到罪恶感出现才起床,用25年不变的黑人牌牙膏刷牙,用不会让我变白的变白洗脸霜洗脸。再喝一杯咖啡,然后带着罪恶感,骑非常忠心没有力的motor,卟~卟~卟~的去lab,
lab 的工作内容不祥。因为我非常遵守由相当不出名的研究者所提倡的“做研究就是做你不明白的事”这项准则。 所以,有时我也不懂我在做什么。Supervisor也默许了我自由发挥。所以,我几乎用了90%的时间在电脑面前很勤劳的思考我到底要做什么。这项问题相当苦恼我,这恐怕是诺贝尔得奖者必经之路。所以,为了得到灵感,我毫不懒散的在lab上网,频密的在网上找朋友贡献我的事业,然后38的找labmate互相贡献时间。
到了中午,plasma团会由热心的有车ladmate载去吃午餐,在用一只手来数都觉得手指很多的选择上做出决定。最后都会无意识强迫性的去叫做好义记的地方。强迫性的点同样的食物。回lab 后,又是艰难的IQ游戏,题目是“我要做什么”。下午是喝茶吃roti讲故事的session。很符合普通善良的贫民生活。或许是有很好的ladmates,我的研究工作并不觉得孤单,但总希望有更大的突破。
大概6。30pm,我会由忠心的honda 70cc载我回好像很多人的家。洗澡后,发呆等稀有的好心人约吃饭。会坚持等到八点,然后无意识强迫性的一个人去叫做sentosa的地方,强迫性的点同样的食物。多数也会在家吃不三不四的东西当晚餐来证明我根本不会胖。回家后,会毫无意外的骂上网慢,骂到不甘心的睡觉。一天就过了~~~
我现在的生活完全没有创意和很多头脑死掉的普通人一样,根本不能跟我的童年比较。我十四岁以前的生活跟本是与众不同。我可以从早上起床发呆到中午,在可能忘记吃午餐的可能性上继续发呆到晚上。然后可能想起肚子会饿意思意思的吃晚餐,然后发呆到不甘心的睡觉。几厉害!当时觉得世上根本没几个活人可以做到,还很骄傲的活着。到了后来才发现其实很会发呆也不是很了不起的事,才想到做一些更了不起的事.......

6 comments:

  1. haha ....ur life is so meaningful ..and well planning 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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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eh...today no write? haha
    see,gt ppl say ur life meaningful m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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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hey hye ...write about ur daily life la ...
    dun wan story tat past past ago de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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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太有意思了!!我也想写一写。。哈哈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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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再支持一下下。。超爱这文章,因为那情景是那么的熟悉。。哈哈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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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没想到两年后的你,从早忙到晚,每天除了吃早餐午餐晚餐,就是做工~呜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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